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工作的通知
矿评协函〔2014〕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决定开展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的申请人应为软件的权属人。委托他人申请评审的,应经权属人授权。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申请表(2份);
(二)软件权属人的法人证书复印件,软件权属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软件权属人委托他人申请评审的授权委托书(2份);
(四)软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或软件权属人关于软件权属真实性和无权属争议(包括无软件名称、界面、代码、工具以及各种插件等争议)的承诺书(2份);
(五)软件演示光盘(10份);
(六)软件中文说明书(10份);
(七)2份(含)以上软件应用案例分析报告及相应的软件用户的反馈意见,或者采用其他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或经管理部门评审备案(认定)的其他软件进行验证的报告(2份);
三、材料递交时间
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矿评协秘书处。提交材料(格式见附件)均须以A4纸打印并分类装订,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四、评审费用
评审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等相关成本费用由申请人支付。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
联 系 人: 曹 波 董 良
联系电话:010-82323870 010-82321722
传 真:010-68355712
附件:1.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申请表
2.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应用案例分析报告提纲
3.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用户反馈意见提纲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决定开展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的申请人应为软件的权属人。委托他人申请评审的,应经权属人授权。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申请表(2份);
(二)软件权属人的法人证书复印件,软件权属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软件权属人委托他人申请评审的授权委托书(2份);
(四)软件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或软件权属人关于软件权属真实性和无权属争议(包括无软件名称、界面、代码、工具以及各种插件等争议)的承诺书(2份);
(五)软件演示光盘(10份);
(六)软件中文说明书(10份);
(七)2份(含)以上软件应用案例分析报告及相应的软件用户的反馈意见,或者采用其他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或经管理部门评审备案(认定)的其他软件进行验证的报告(2份);
三、材料递交时间
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达矿评协秘书处。提交材料(格式见附件)均须以A4纸打印并分类装订,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四、评审费用
评审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会议费等相关成本费用由申请人支付。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
联 系 人: 曹 波 董 良
联系电话:010-82323870 010-82321722
传 真:010-68355712
附件:1.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评审申请表
2.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应用案例分析报告提纲
3.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软件用户反馈意见提纲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