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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告
发布时间:2016-08-23 10:05:32 来源:
2016年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5号,以下称“65号文件”),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高级矿业权评估师3个级别。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可获得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与经济系列相应级别职称相衔接,是用人单位的用人依据;享有《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可登记为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称“矿评协”)个人执业会员,享受矿评协提供的各项服务。按照“65号文件”规定,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矿评协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2016年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
  (二)考试地点
  考点设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共3科,分别为《矿业权评估经济法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和《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每科总分150分。
  (五)考试范围
  参见《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网站http://jwc.cug.edu.cn:8080/exam/zhuli,按照要求报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地质学类、地质类、矿业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4.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其他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矿业权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对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考试成绩,实行3次考试周期有效,不及格的科目可在考试周期内参加考试。
  (三)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报名人员可在考试日前7天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如发现报名资料造假者,协会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咨询电话:中国地质大学(武汉):027—67885009。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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