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司法评估有关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要求,现拟推荐一批矿业权评估机构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拟报名的矿业权评估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机构中执业的矿业权评估师不少于8人(截至2018年6月10日);
(二)在职的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含矿业权评估师)不少于12人;
(三)近三年(2015、2016、2017年)承担并完成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中型以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项目或司法领域评估项目各3个以上;截至2018年6月10日,在协会编码系统中编码报告30个以上;
(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行业自律惩戒记录、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师年检合格。
二、其他事项
(一)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一次性报送材料齐全并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将直接推荐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名单库建立后,将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系统平台上予以公开,并将随机承担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评估业务。
(三)评估机构须提交报名申请(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盖章、签字。评估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报名材料请于2018年6月19日前寄协会技术管理部,或通过电子邮件(PDF文件)发送至kuangpingxiejs@163.com。
联 系 人:杨雪松 石敏杰
联系电话:010-6835576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国土资源部物业中心六层
邮 编:100083
附件:1.报名申请函(格式)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18年6月13日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