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利胜煤矿采矿权等四个矿业权评估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关于规范委托评估矿业权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09]19号)和《关于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内国土资字[2010]8号),我厅将于2012年12月12日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楼,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乌海市裕隆利胜矿业有限公司利胜煤矿采矿权等四个项目(附件1)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摇号是2012年度第六轮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凡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已列入在我区参与矿业权价款评估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全部项目。(见内国土资发[2009]19号)、(内国土资字[2010]8号),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国土资源厅出(转)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附件2)。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须以报名申请函格式提交报名申请(附件3),并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评估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于2012年12月10日前送(寄)达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储量处,邮寄的到达时间以呼和浩特市邮戳为准。
三、凡报名参加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的,评估机构必须派正式代表到现场参加公开摇号活动。评估机构没有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公开摇号活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按未报名处理。
四、各盟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业权评估委托工作的人员可参加观摩摇号过程。
五、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见附件4,公开摇号工作结束后,中选评估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内蒙古国土资源厅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合同样式见“内国土资发[2009]19号”)。
联系人: 云 洁
联系电话(传真):0471-4215796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邮 编:010020
附件:1、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矿业权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2、国土资源厅转让矿业权项目评估要求.doc
3、报名申请函.doc
4、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doc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