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矿服评告[2017]0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项目评估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备注 |
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拾金坡—南金滩金矿采矿权评估 | 甘矿服 [2017]4号 |
3万元 |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交《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本次评估矿种为金矿);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先将报名表和承诺书传真至我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并以信函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收到报名申请的时间以兰州邮戳为准。
评估机构需要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在报名材料中予以注明。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再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原件以及从事过相关矿种矿权评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四.时间安排
(一)2017年5月24日-5月31日,项目公布、评估机构报名;
(二)6月1日,对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6月1日-6月7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五、其他事项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中选结果公告(电话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并领取评估所需相关资料。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二年内将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国土规划大厦三楼303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宋成刚
电 话:0931-4648937 13919011088
传 真: 0931-4648937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