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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14-08-18 09:37:02 来源:
矿业权评估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近日,国务院决定取消矿业权评估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本次调整是落实国务院2014年6月4日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简政放权事项之一。主要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这次调整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8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决定将矿业权评估师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矿业权评估行业要正确认识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并非取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矿业权评估行业,而是通过对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简政放权,赋予了行业协会更多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了行业自律管理。
  目前,矿评协正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积极开展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建立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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