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评协发〔2017〕2号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估专业人员实行登记制管理的要求,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决定将“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印章”更换为“矿业权评估师执业印章”并实行新的统一编号。
本次印章领取工作与2016年度年检工作同步开展,请各矿业权评估机构安排专人于2017年1月15日--3月31日间为已在我会办理执业登记的矿业权评估师领取新执业印章。
新印章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启用,原印章随即失效。本次领取印章工作无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康陆浩 葛 鹏 赵汗青
联系电话:010-68356232 010-82323109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