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评协发〔2017〕11号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章程》和《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评选暂行办法》(矿评协发〔2016〕22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于2016年开展了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选工作,评选产生了57个示范单位,对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起到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全面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整体执业水平,增强示范效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继续评选产生一批“示范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行业准则,诚信经营。2015、2016年度,没有受到有关刑事处罚;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机构和评估师诚信档案无违纪、涉案等不良记录。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纳税,无提供虚假财务信息、逃避缴纳税款等不良失信行为记录。
(四)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企业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保费等行为。
(五)严格遵守行业自律管理规定,近2015、2016年度一次性通过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年检。
(六)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材料报送
(一)《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评选申报表》1份(含电子版);
(二)《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申请报告》1份(含电子版);
(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请矿业权评估机构于2017年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会员管理部。
相关电子表格及材料清单请下载附件进行填写。
联 系 人:康陆浩 葛 鹏
联系电话:010-68356232
电子邮件:kuangpingxiehy@163.com
附件: 矿业权评估行业示范单位评选申报表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