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矿业权评估机构年检管理办法》(矿评协字〔2007〕9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矿业权评估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矿评协发〔2016〕4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矿评协”)开展了2016年度矿业权评估机构年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108个矿业权评估机构按《通知》要求在3月31日前提交了申请资料,共有106个矿业权评估机构已通过年检(名单见附件)。
二、行业数据
根据年检材料数据统计,行业总体执业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矿业权评估机构112家,登记执业矿业权评估师849人,矿业权评估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588人,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664人次。
2016年度参加年检的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业绩情况如下:
(一)评估项目:矿业权评估项目7584项,其中探矿权评估1418项,占18.70%;采矿权评估6166项,占81.30%。
(二)评估价值:评估总价值8904.83亿元,其中探矿权评估价值2564.78亿元,占28.80%;采矿权评估价值6340.05亿元,占71.20%。
(三)价款项目:价款项目4846项,评估价款1217.78亿元,其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或备案的矿业权评估3660项。
(四)评估收入:矿业权评估机构营业收入3.39亿元,纳税总额0.24亿元。
三、存在问题
本次年检发现矿业权评估机构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部分评估机构出资人中的矿业权评估师人数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个别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师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不符合要求;
(三)个别矿业权评估机构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矿评协要求存在上述问题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进行限期整改并补充相关材料说明情况。
四、特别提示
协会对2016年度年检工作进行总结,特提示各矿业权评估机构,注意下列问题:
(一)必须做到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严格执行矿业权评估准则;
(二)严格把控项目风险,严格执行各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
(三)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继续深化落实矿业权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制度。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在出具评估报告时应严格履行程序,取得统一编码。
(五)认真履行评估报告审核程序,保证评估报告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度矿业权评估机构年检通过机构名单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