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矿业权评估行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全国矿业权评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暂行办法》,切实做好2021年度矿业权评估培训工作,结合矿业权评估行业实际和大部分会员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矿评协”)定于2021年5月26日至28日在苏州举办“2021年第一期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 矿产资源管理新政策、新要求;
(二)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与矿业权评估实务对接;
(三) 矿业权评估报告内部审核与风险防控;
(四) 矿业权评估出让收益评估实务;
(五) 交流讨论;考试及问卷调查。
二、 培训对象
矿业权评估机构主要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每机构两人)。
三、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8日,5月25日全天持本人身份证报到。
(二)培训地点: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南溪江路88号)
报到地点: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大堂。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送,请自行前往。
四、 培训费
培训费用1500元/人(含师资、场地、资料等费用)。培训费用采取网上汇款缴费方式。请将培训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往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中矿评协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账 号:0200 0028 0920 0066 452
请在汇款用途中注明“XX公司矿业权评估培训”。
培训费汇出后,请填写发票开具信息表(附件1)和汇款凭证(附件2)。
五、报名
本次培训请登录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会员服务系统http://app.camra2006.org.cn/Guide.aspx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详见(附件3)。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7日前登录会员服务系统“继续教育”栏目,点击“培训报名”选择报名课程“2021年第一期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发票开具信息表(附件1)、汇款凭证(附件2)进行报名。
学员可在栏目“报名/合格情况”查询报名情况。
六、培训要求
(一)凡报名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并且无人替代,需由所在机构于5月24日12时前以邮件形式向协会提交请假条,其中需含盖有红色公章请假条原件照片一张。其他请假方式一律不予认可。
(二)凡报名学员因故不能参加,所在机构决定替换他人,需由所在单位于5月24日12时前向协会提交更换人员名单。
(三)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记录,提前10分钟到会场,不迟到,不早退,不频繁出入会场,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四)每日上下午各抽查部分学员到会培训情况,持本人身份证指定地点限时签到,否则按未参加培训处理。
(五)第三日讨论交流后,进行本次培训课程考试及课程反馈问卷调查,考试内容为培训课程主要内容。
(六)报到当日领取讨论交流问卷,请学员务必于27日下课前完成问卷,27日下午课后会务组统一回收后,选取讨论交流主题。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相关矿业权评估机构充分认识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培训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积极配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做好学员报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
(一)参训学员报到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症状。且14天内未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并持有健康码进行报到。
(二)参训学员报到前,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学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
(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离开宾馆、不得会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必须向会务组履行请假手续。
(四)参训学员严格遵守培训地和宾馆的防疫规定,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向会务组报告。
(五)请学员同时服从江苏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一)本期培训限报300人,额满即止。
(二)本期采取人脸识别签到。所有签到信息将保存在矿评协数据库中,作为日后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方式。
(三)培训合格人员将培训结束后进行确认。可在矿评协会员服务系统“继续教育”-“报名/合格情况”进行查询。
(四)对于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员,本期培训无效。
九、联系方式
办公室:耿祥江 010-82322665
教育培训部:李欣欣 010-82322393
北京中矿评协咨询有限公司财务:
李京瑾 010-82322396
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0512-65877777
附件:1.发票开具信息表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5日